国税总局发布通知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六大类33项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这些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政策内容较多。为便于各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涵盖六大类33项。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进口关税等多个税种。
该人士表示,其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9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1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税收政策4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7项。
通知指出,民间投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对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于2010年5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3月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抓紧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列为一项重要任务。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国内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专家认为,这次会议将结构性减税政策视为稳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前4个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4686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3%,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2%。一些省份的民间资金在经济活动中开始扮演重要角色,以山东为例,民间资本的数量远在4000亿元以上。可见民间资本正在散发的活力。
在一些专家看来,这无疑是民间资本发展的良机,如果政策得到政府长期支持,民间资本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将被真正激活。需注意的是,“十二五”期间,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必须对产业进行结构调整,投资才能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