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商局加强流通环节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2/02/26
通讯员 潘丽萍 张嘉 本报记者 高丽莎
早报讯 规范散装食品管理、对食品经营户分类监管、开辟临界期商品专柜……今年以来,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和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杭州市工商部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常态长远监管新举措。
散装食品因为比精包装食品价格便宜,深受市民喜爱。不过散装食品大部分是以裸装或简易包装的形式销售,易受二次污染,存在较大的监管风险和管理漏洞。工商部门接到的涉及散装食品的投诉越来越多。从今年起,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对辖区所有超市卖场进行散装食品规范。
余杭工商分局也在辖区试点食品安全地区分类监管。在江南食品市场内以批发为主的约180户食品经营户,全面实行食品销货“一票通”制度,使用率达100%,6家较大食品经营户实施不合格食品下柜定点销毁,11家较大食品经营户实施进销电子监管。辖区内约900户分散在农村的副食品小店实行食品进货台账监管。 工商部门要求各商场超市在货架、货柜、容器等显著位置统一张贴“散装食品标注牌”。标注内容为食品名称、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并与散装食品原包装相符。要求各商场、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商品销售专区”,对临期食品单独分区销售。指导各商场超市严格执行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就地销毁制度,发现在售的散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下架就地销毁。
淳安工商分局向各超市、食品店发出行政建议书,要求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辟“临界期商品特价专柜”。要求经营者按规定定期对超市商店的商品进行清查,对专柜中的临界期商品一天一查,及时清理超保商品。
杭州工商强化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