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出台新的生育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02/28
近日,我区出台《杭州市萧山区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这项新生育保险办法的实施将使我区女职工生育待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新生育保险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萧山红苹果电子有限公司的何女士年初喜添宝宝,也因此享受到新生育办法的实惠。原来,何女士此次生育花费了6800多块钱,经区社保中心按医保通道结算并计发医疗补助后发现,新生育保险办法让何女士享受的生育待遇提高1600多元。
据了解,新生育保险办法将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了医保结算范畴,并在享受原有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了医疗补助。企业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不满12个月的待缴费满12个月后),剖宫产、助娩产和正常产分别可以享受2000、1500和1000元的医疗补助。新办法还增加了计划生育休假津贴,如计划外流产享受14天津贴,取放宫内节育器计发1-2天津贴,单纯输卵管结扎享受21天津贴等。
同时,为减轻生育人员的负担,新办法还将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生育支付范围。个体参保者在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满6个月的前提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妊娠、分娩、产褥和计划生育手术时发生的医疗费,符合医保范围可按医保办法结算,列入生育基金支付。
今后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发生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时,在统筹地区内的医保定点医院可以直接刷卡,在统筹地区外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在18个月内,填写好相关表格并携带生育证明,出生证、身份证和医疗发票、明细、病历等到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或各办事处办理相关报销事宜。(陈赛男)转摘